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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转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浏览次数: 日期:2021年09月17日 15:0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转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转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建设地点:北辰区青光镇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八纬路与京福线交汇处附近,第六中药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拟利用第一联合厂房提取车间现有生产设备,通过优化班次扩充产能,新增舒脑欣提取液、治咳川贝枇杷提取液和华山参提取液转溶工艺,并针对污染物特征于集气总管增设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2装置。建成后预计年产舒脑欣浸膏4t、治咳川贝枇杷浸膏1.5t、华山参浸膏0.15t

2、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除。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真空传输过程抽真空尾气经真空泵排气口由密闭管道汇至一根进气主管,根据是否含氯分开进行处理,非含氯有机废气接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含氯有机废气接入两级活性炭吸附2装置,两套装置并联设置,共用115m高排气筒P14;浸膏出料废气由车间整体排风管道进行密闭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1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依托2t/h的燃气蒸汽锅炉采用80mg/m3的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通过配备的16.5m高排气筒P7排放

根据本报告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净化效果良好,各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高浓废水(含设备清洗废水及工艺生产过程高浓废水)、洁净区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清净下水包括纯水排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高浓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出水与厂区其他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DW001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辰区双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各污染物在厂区总排口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利用提取车间现有生产设备,通过优化班次扩充产能,项目噪声主要为新增夜间噪声以及新增两级活性炭吸附2装置的设备运行噪声。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昼间噪声源强未发生变化,现状昼间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对新增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各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后,对南、西、北三侧厂界的夜间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夜间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厂界的夜间噪声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夜间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和高浓废水,除有机废液不在厂区进行贮存外,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或高浓废水储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在非正常状况下预测结果可知,当假设COD发生泄露后,COD对厂区地下水的影响不断扩散,随时间推移影响距离和影响范围变大,在100天时污染物COD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7m,影响距离最大为7m,未超出厂界范围;在1000天时污染物COD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26m,影响距离最大为27m,未超出厂界范围;在10年时污染物COD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56m,影响距离最大为59m,未超出厂界范围;在50年时污染物COD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162m,影响距离最大168m,未超出厂界范围。

因此,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截断污染物的迁移途径,并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使得非正常状况下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小。本项目在此状况下对潜水含水层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丁酮、乙醚、三氯甲烷、甲烷丁醇、乙酸乙酯、CODcr浓度≥10000的有机废液、油类物质,涉及现有危险单元主要包括提取车间、燃气管线30m3地下储池和固态危废间。项目实施后主要环境风险为泄漏事故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火灾事故消防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在依托现有工程各环境风险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各危险物质发生泄漏、火灾事故时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综合考虑,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高浓废水地下储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永久监测井,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单位地址:北辰区青光镇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八纬路与京福线交汇处附近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22-86930505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中海大厦-1704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22-5835684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本文附件进行查阅。

2)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中内容。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中内容。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917日至2021930日止,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报告内容部分涉及企业保密信息,不予公示。如需查阅,请联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安全技术部门:022-86930505

 

附件1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转溶扩建项目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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